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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产业项目最高资助3000万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信息发布人员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浏览次数:         

  

  深圳商报讯 (记者 余璐)昨日,深圳市发改委官网发布通知,即日起启动我市海洋产业2016年第六批扶持计划申报。此次资助方式包括直接资助、股权资助、贷款贴息方式三类,其中,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根据申报指南,此次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五类:一是海洋电子信息,即船舶电子、海洋观测和探测、海洋通信、海洋电子元器件等海洋电子信息设备和产品,以及海洋信息系统与服务。二是海洋生物,即海洋生物育种、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制药产品等。三是海洋,即新型海工装备与特种船舶、高附加值钻井平台配套模块及关键设备、深海探测设备、海洋环保设备和产品等。四是邮轮游艇,即中高档游艇等设备和产品,以及游轮游艇服务等。五是海水淡化、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深海矿产、海藻生物质能、海洋生态等领域的技术、装备和产品等。

  据悉,根据扶持计划类别的不同,资助方式也有所不同,其中,对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项目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股权资助或贷款贴息扶持方式。

  从资助金额上来看,采用直接资助方式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改善现有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等。

  采用股权资助方式的,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

  财政资助资金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政府股权投资资金原则合作机构股权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资助资金按经评估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确定,且不超过政府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

  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即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3.91.46.81:8046/。在线申报时间为9月1日9:00至9月22日17:00;书面受理时间为9月2日9:00至9月2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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